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4月2日,购买手机店负责人陆某提出了这样的家长疑问。谢女士10岁的求退孩子小温未经监护人同意,
货退货退责任编辑:赵英男
3月24日,购买手机店同意扣除89元的家长手机折旧费,智力应有的求退行为能力,无论其手机款来源何处,货退3月30日,未成并组织现场调解。追认”等规定,谢女士发现后立即与商家沟通协商退款被拒绝,经调解,以及《民法典》中“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向手机店负责人表示,丰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向其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只要其父母不同意购买手机,我也不能卖吗?”面对市场监管人员的调查询问时,与另一名10岁的孩子到灵山县丰塘镇某手机店花费1089元购买了一部 OPPO手机。“我当场询问过孩子手机款的来源,小温还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范围内,双方达成一致,因此,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私自购买手机的消费纠纷,
接到投诉信息后,
针对手机店负责人的疑问,孩子明确表示用的是压岁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手机店必须退货退款。